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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[推荐]关于《天狗》的几篇评论~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关于《天狗》的几篇评论~
作者:佚名    博览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2-31    

 

《不容我演》

——我的“天狗”表演体会

富大龙

 

《天狗》经过近一年制作,终于完成。这归功于为它倾注了心血的每一个人。我作为其中一员,为能扮演“天狗”而深感荣光,更为这个创作集体自豪,为这部电影庆幸。

有关前辈让我谈一下表演体会。我学养有限,清可见底,也就没什么再谦虚的必要,下面谈出来,呈大家批评:

《天狗》的故事不赘述了,我只从“天狗的表演”这个角度谈我的创作思路和体会。

我清楚记着:在第一次翻开剧本后的一分钟,“天狗”的故事叫醒了我的嗅觉——那是地底以下泥土的腥味儿。

半小时后,我在长途电话里承诺了到组,当晚坐上开往平遥的火车,除了车票当时身上只有二百元。后来觉得,那一切隐约和“狗子进村”相默契。

“天狗”是伤残退伍军人、“战斗英雄”。对他的人物定位,我最怕的就是——不公道。所谓不公道,是两极做法:一是把英雄演成英雄,高大神圣化;二是故意反其道行之,让他平凡有缺点。我以为,这对“天狗”都是不公道的。“一”就是“一”,不是“六”,“天狗”就是“天狗”。面对我的角色,我不相信巧妙的公式推导或任何所谓经验谈,能让我在创作时捞到些许的便宜。对“天狗”的公道是——他不是左、不是右,是一个就那样活着的、真实的、属于他自家的生命。他唯一。

我接触过很多当兵的,特别是老兵。他们有共性:比如纪律感、集体感、很多与常人相异的敏感、特殊节奏等——越老越“油”的兵,他平时越“垮”,但顶上总是有根线,一旦军令哨响,他比谁都提拎得快、动得早、行动得脆、准而不过分。

而“天狗”这样一个曾为祖国浴血舍命的战地“一班长”,就又有所不同。一个人死过,而且是为国家的土地尊严和战友们并肩(仅在一次冲锋中就见过五十四个战友倒下)死过无数次,你得承认:他还是人;但他就是异于常人了——这就是狗子能“忍”的根源。他心里有别人永远体会不到的疼。他不敢回忆战友。他很难再哭。他珍惜——珍惜安静;珍惜每一口饭;每一滴水;每一个人;每一寸土;每一棵树。他活在现世,但和现世已不是一个空间。日常的琐事和很多日常争斗、老婆的骂……在他来说,可以都是一种幸福。这种达观的生活尺度不是由于单纯的文化修养或我们要把他圣人化——是因为生命被彻底翻出来过。

娶妻生子多年,他已经融入生活;但骨髓埋下一根线头,另一头永远系在那些高地上,只要你别碰。

但是这一次毕竟碰了,而且扯断了它,所以忍到了头,不再忍。

以上是对人物的大略理解。细部方面,对他的行动、走、卧、手式、语音语调等,除了当兵的职业印记、残疾、农民出身的地方特点等,有一个地方我特别推敲了的,就是“天狗”这个人的气质类型——这是个可变因素:同样是这样一个经历过生死的人,可以是个暴脾气兴奋型,如靳开来;也完全可以是个活泼的人;或是个文弱类型(当然每个人气质不纯)……我最后定为较粘、较温;内里硬度、软度并存的这一型,主要是两个依据:1、山西地处交界,相当一部分人有交汇过渡的性格,存秦陕的刚强而不全至烈;有柔、有头脑却不过分细碎。2、根据剧本总体的色彩调配,剧情如此紧张、激荡、逼人、背景如此沉重,如果天狗再加以声色俱厉,我恐怕观者是吃不消的。

最后,对手们好!刘子枫老师是我的偶像,自《黑炮事件》我就迷他。他毫无前辈长者架式,和我促膝谈戏,让我安心,我反而就更尊贵他;朱媛媛直截了当,风趣、善良,戏棒;我的小秧子聪明乖巧得神奇;还有所有演员和群众演员,他们的好是我的幸运。记得不少东西是乡亲们教我的,尾巴上那歌儿是我小时候听过的,本来面目是欢喜而幽默;有次老七叔他们在楼道乐着哼它,我很惊喜,它的词隐隐有种和本片的亲缘……以后他就来来去去教我唱了至少半个多月……我是想说,一个角色是一部电影整体的一扇窗,演员“唯我论”不对、“符号论”也不妥——演员服从整体,角色相互配合。打开自己负责的窗户,让作品该从你处透露的风景尽可能通畅透露。

至于“天狗”的表演技术方面的问题,我只能说:

时间紧,任务重,只容我活着,不容我演。

 

 

可乐与步枪,《天狗》的超级武器

 

/快船

 

影坛有很多把道具运用得出神入化的人物,如王家卫的旗袍、如阿莫多瓦的高跟鞋,《天狗》的导演戚健还远不及大师的境界,但是也已经做到了国产电影中难得一见的出色,各种小道具、服饰、布景的运用也很真实、稳妥,加强了影片的写实力度。尤其是影片中的可乐和步枪,对故事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。数不清的电影中都出现过可乐和步枪,惟有《天狗》能厚积薄发,送给观众最强烈的灵魂震荡。

可乐原本是很普通的道具,功能无非是解渴或小摆设,最多不过加一点青春正甜的小隐喻,比较出彩的一次出现在叶伟信的《爆裂刑警》中,身患绝症的吴镇宇完成义举后,在售货机内投入一枚硬币,生命结束后,才有一只可乐才滚落在手边,意味深长伤人肺腑。

《天狗》比《爆裂刑警》要深刻得多,故事讲主人公一家在遭遇断水危机会只能以可乐充饥解渴、维持生命,为什么不是矿泉水或是糖水罐头呢?并不是信手拈来,也不是收了可乐公司的广告费,而是创作者的苦心所在。可乐在故事中代表孔家三兄弟盘剥、胁迫李天狗就范的压力,也代表了李天狗对正常生活的渴望,最后终于衍生为维护正义的动力。

不同于井水,可乐是可以用钱买到的,从李天狗在杂货店见到可乐的那一刻起,他就再也没有摆脱掉这种昂贵的饮料。用可乐和面蒸馒头、洗脸,手法看似滑稽荒诞,内质却是一针见血的写实主义。鲜红的可乐是甜味的,可是无法替代水的作用,饮久了只能让生命越来越疲惫,换在电影《天狗》中,可乐却是无法被水替代的,越是被可乐折磨得血色全消,越是能体现出李天狗在逆境中不绝望、不妥协的高贵人格。

和可乐一样,那支民国造的步枪也是即普通又神奇的道具,李天狗爱不释手的步枪,是其军旅生涯的延续,从他搬家后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擦枪的认真神色来看,枪早已经升华为他的灵魂深处的一种信仰。尽管人物背景以及以暴制暴的过程极为相似,但李天狗的绝不是《第一滴血》中的史泰龙,更不是《稻草狗》中的达斯廷·霍夫曼,他的光辉源自一种只有中国人才拥有的天真,他固执地坚信扛枪的军人就是正义的化身,枪只能用来守护国家的每一寸土和每一颗树,多么可贵的天真!

这也就不难解释他为何在初遇青河和遭遇伏击后说出两句相同的话:你也是当过兵的。第一次如遇知音般欢喜;第二次却充满了迷惑、惊讶和愤怒。两句话遥相呼应,真实地透视了李天狗这个执枪者的内心世界。

步枪和可乐一直在电影中扮演着各自重要的角色,却始终与李天狗的隐忍、克制平行前进,直到最终的杀戮时刻,才彻底放射,碰撞出迷人的花火。对于整部影片,这场戏并非最精彩,却是最具煽动力的一触即发的高潮。伴着悲壮的主题音乐,镜头很有分寸地逐步释放出杀戮的气氛:身受重伤的李天狗听到砍树的车驶向了山林,翻滚着爬回家,先是在地上挨个捡起可乐空罐向嘴里倒,尽管一滴残汁都没有却做狂饮状,然后挣扎着给步枪压入子弹,继续爬行着赶去守护树林。

李天狗在最后时刻狂饮平日不舍得喝上一口的可乐,和给枪上膛的细节有异曲同工之妙,因为这时的英雄本身就是一支上了膛的正义之枪,愤怒的力量、坚定的信仰和一腔热血与豪气,由这曾使他蒙受屈辱的可乐来点燃引信,真的恰到好处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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